为促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各类建设工程应用与推广,近日,由江苏省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编制的《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应用技术导则》发布实施,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推广应用提供了技术支撑和科学参照。
导则主要聚焦于拆建垃圾(废弃混凝土和废弃砖混材料)、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不包括工程槽土、工程泥浆等存在污染的建筑废弃物。导则适用于建筑、市政、公路、水务和园林等工程中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应用,分别梳理了再生骨料、再生混凝土、再生砂浆、再生砖和路用再生混合料5大类资源化再生产品,进一步明确再生产品的技术要求及主要应用范围,规范质量检验和施工验收要求,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如何对建筑垃圾再生骨料进行分级?目前,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常用于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导则在国标再生粗、细骨料分级体系上,结合废弃砖混和装修垃圾的品质,对多种来源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作出合理的评价,有利于实现再生骨料的梯级利用。
各类再生品应该怎么用?根据导则,再生混凝土主要可用于建筑工程中梁、板、柱、剪力墙、临时性工程的桩以及非承重墙体、围墙、基础砖胎膜等部位;再生砂浆适用于市政排水沟、检查井、电缆沟、挡土墙、护坡及其他交通设施等的砌筑和抹灰,常用强度等级不超过M15;再生砖的品类较多,包括再生实心砖、混凝土多孔砖、路面砖等,主要适用于非承重墙体、围墙、基础砖胎膜、管井、管沟、电缆沟、侧石砌体,检查井、管沟、电缆沟、人行道、自行车道、景观道路(绿道)、停车场、广场等铺装,绿化小区、绿化护坡的围护等部位。
针对再生路用混合料的使用,导则提出,水泥稳定类再生混合料适用于基层、底基层和台背回填,石灰粉煤灰稳定类再生混合料适用于底基层和台背回填,级配再生混合料适用于底基层、垫层和台背回填,未筛分再生混合料适用于垫层、路基填筑和台背回填。
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对促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南京将持续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提升建筑垃圾规模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能力,打通上下游产业链,为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