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南京市发布关于在建设工程中鼓励和引导智能建造技术应用的通知和首批智能建造适宜技术目录,全面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建设工程工业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据了解,8月起,南京市将对采用智能建造技术的新开工建设项目展开评定,新开工建设项目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依据项目评定结果,给予方案设计、设计和施工发包管理、工地差别化管理等激励举措。
在方案设计上,采用智能建造技术并申请享受有关鼓励政策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施工图审查报审前,编制专项设计方案并经综合评定得分不低于60分的,有关预制装配率控制性指标可不作强制要求。
在设计和施工发包管理上,招标人结合建设项目特点,可在招标文件中对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提出明确要求,将智能建造专项施工方案在技术标中列专篇,作为技术标评分内容。鼓励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EMPC)一体化建造方式,实现项目设计、生产、物流、装配、施工全流程贯通、一体化高效管理。
在工地差别化管理上,采用智能建造技术的建设项目,按照《南京市智能建造项目技术应用指标综合评定表(试行)》进行预评,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的,优先享受有关工地差别化管理政策。
在商品房预售许可上,采用智能建造技术的建设项目,应按照相关规定和《南京市智能建造项目技术应用指标综合评定表(试行)》编制专项设计方案,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的,可在基础施工完成、预制构件进场并首件安装完成时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在信用激励上,采用智能建造技术的建设项目,综合评定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的并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试点项目,在动态考核、中期评估及验收阶段通过的项目,对参建单位按相关规定予以信用激励。
在评优评奖上,采用智能建造技术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试点项目、观摩工地并通过验收后,满足其他必要条件的可直接授予市级优秀勘察设计奖、“金陵杯”,有关项目将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同类奖项评选。
对于如何开展综合评定,相关部门也作出了规定。采用智能建造技术的新开工建设项目,按照《南京市智能建造项目技术应用指标综合评定表(试行)》开展综合评定。重点分为工业化技术、信息化技术、智能化技术等指标的应用。
在工业化技术方面,新开工建设项目可根据不同建筑类型和结构体系,从主体结构、内外围护、装饰装修、设备管线、模板支撑等方面鼓励采用适宜、集成或成体系的新型工业化建造技术,提高施工效率。
在信息化技术方面,按照“BIM技术一体化应用、全要素动态数据一次采集、分析预警信息一屏统览”的原则,引导建设项目建立基于BIM技术的项目级智能建造综合管理平台。鼓励在设计、生产、施工和运维等阶段整合各相关辅助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实施全要素信息互联互通、分析预警和辅助决策管理功能,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在智能化技术方面,持续拓展智能工具、智能装备和建筑施工机器人应用场景,鼓励首创首用,重点推广智能塔吊、智能施工电梯、轻型造楼机和3D打印等智能装备,逐步普及测量放线、抹灰喷涂、墙板安装及地坪施工等建筑机器人应用,鼓励结合项目特点,开展产学研用,促进成果转换,提高全过程智能建造水平。